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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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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如何
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如何
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具體如下:
一、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
二、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借款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借款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借款合同約定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