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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沒有簽字的合同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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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沒有簽字的合同有效果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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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沒簽字的合同有效嗎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這句話不能反推,即不能認為,只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就不成立。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接受的,該合同也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有下列情況,在法律效力上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認定:

第一種情況是: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並且為對方所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時,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應負的義務並不影響合同成立;

第二種情況是: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但不被對方所接受的,該合同不成立;

第三種情況是: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的,但是雙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