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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 有哪些規定

法律 閲讀(2.19W)
房產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規定
房產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規定
有下列解決方式:
一、調解。分為法院調解、人民調解、仲裁調解和行政調解四種方式。
二、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
三、訴訟。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的形式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21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仲裁法》第24條,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