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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院強制執行銀行卡的大致規定如上,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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