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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個人所得税未申報罰款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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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個人所得税未申報罰款罰多少
小規模個人所得税未申報罰款罰多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2.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税,以所得人為納税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按照上述規定,小規模納税人只要支付了個人所得税應税所得,就成為扣繳義務人,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義務。
3.小規模納税人只要支付了個人所得税應税所得,就應於次有報送個人所得税信息。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税務機關將視有關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