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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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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迴避
刑事迴避事由有哪些
刑事迴避事由: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與本案當事人有其它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二)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三)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四)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