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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能有安置補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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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能有安置補償麼
徵地能有安置補償
有。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市國土資源局或者合浦縣國土資源局按職能範圍履行登記機關之職。
2、登記申請人: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所有權人是指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村委會,或者村民小組(生產隊).使用權人一般指承包土地的人、房屋等建築物的主人等。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明等文件。證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房屋所有權等證書,比如:1962年的“四固定”證、山界林權證、房產證等等。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補償以市、縣國土資源局的調查結果為準。可能有的村集體不同意徵地,或者徵地補償標準低,因此不願意辦理登記;或者錯誤認為不辦理登記,國家的徵地機關就執行不了;或者由於特殊原因沒有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擔心得不到補償。這些想法是錯誤的、擔心是多餘的,辦不辦理登記,都不影響徵地的進行,也不影響補償,只不過補償的數額以土地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