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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②、《離婚證》;
③、雙方《身份證》;
④、原來房屋的權或者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這類辦理主要是對離婚後的房屋進行相應的分割。這是當事人需要進行相應的房產辦理,需要當事人雙方帶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和相關材料,在房產辦理的指定地點進行相應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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