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部門職責是什麼?
你好,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職責分別為: 1、具體負責貫徹
執行和宣傳有關勞動人事爭議的
法律法規。 2、組織
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規章、政策和
勞動仲裁中長期規劃。 3、具體處理本級管轄內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
案件。 4、根據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專、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負責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並對本級管轄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6、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承辦縣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