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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開荒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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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開荒土地使用權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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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荒土地使用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你家開荒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有。
【3】村集體要收回蓋廣場,要給開荒户經濟補償
如果地面有附着物,如:果樹等,應該做價,給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