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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職務侵佔罪立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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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職務侵佔罪立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職務侵佔罪立案規定?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職務侵佔罪立案規定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