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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出具的欠條

法律 閲讀(2.94W)
撤銷出具的欠條
雙重户口的最新規定我想了解下對於雙重户口不想註銷常用户口,想註銷出生户口的解決方法
  雙重户口,可以帶着身份證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不要的那一個。  《户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