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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簽合同能否直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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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簽合同能否直接走
試用期沒簽合同能否直接走
試用期沒簽合同的,勞動者不可以直接走。
雖然試用期期間沒有簽訂合同,但是也存在勞動關係,需要遵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行使權利。職工在試用期內離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因為直接走人給公司帶來損失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