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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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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
物業服務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
1、服務事項
服務事項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約定應當提供的具體服務類型。
2、服務質量
物業服務合同中可以明確約定物業服務的質量。
3、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
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可以約定採取包乾制或酬金制。
4、維修資金的使用
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5、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
物業服務用房是滿足物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設施設備、辦公及值班等需求所使用的房屋。物業服務用房只能用於物業服務,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人不得改變服務用房的用途。
6、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是指物業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合同存續期間。
7、服務交接
物業服務用房及相關資料等應該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或者指定的人,還應當配合性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