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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3天但家裏要辦酒席是否可以延期的

法律 閲讀(3.02W)
行政拘留3天但家裏要辦酒席是否可以延期的
行政拘留3天但家裏要辦酒席是否可以延期的
1、家中在辦酒席是否能暫緩執行拘留,還要由辦案機關根據酒席性質靈活掌握,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暫緩執行的。   
相關法律規定: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3、《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六條被拘留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拘留所接到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申請後,應當立即提出審核意見,填寫被拘留人請假出所審批表,報拘留決定機關審批。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以內作出是否准予請假出所的決定。 拘留決定機關批准請假出所的,拘留所發給被拘留人請假出所證明,安排被拘留人出所。 准假出所的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的時間不計入拘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