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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撫養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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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撫養費規定
民法總則規定的代理包括哪些
民法總則明確規定代理的分類:
以代理權產生的原因不同分為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權進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直接產生的代理關係,主要是為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而設定,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3、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關機關的指定而進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一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間相互推諉,或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利害衝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權是指定的,與被代理人的意志無關,無須委託授權。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