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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對抗債權人

法律 閲讀(1.18W)
股權轉讓對抗債權人
債權人逃避債權轉讓股權合法
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合同法》。所以華債網建議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惡意逃避債務的轉讓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該撤銷權消滅。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