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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產繼承都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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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產繼承都需要什麼材料
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產證明、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其他證明文件,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係證明、户口本。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帶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並且需要提供註銷户口證明(到當地派出所户籍管理處即可辦理)。

2.並且還需要帶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一般包括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户口簿。

4.親屬關係證明。公證處一般都提供專用的表格,填寫完成後上相應的單位簽字蓋章即可。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要有簽字和按手印。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7.遺囑繼承的,應提供遺囑原件,並且遺囑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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