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
委託代理就是代理人以書面的形式委託代理人行使代理權。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幾點:
1、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委託代理終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並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
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