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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繼承法對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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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繼承法對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定第一繼承人順序

法定繼承: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時,被繼承人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由繼承人繼承。


在繼承開始後,並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能同時參加遺產繼承,而是依法律規定,有先有後,而是分兩個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一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處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他們同時繼承,不分先後,而且繼承遺產的份額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繼承有約定外,應當均等。


繼承法上規定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説的父母,既包括生父母,也包括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