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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裁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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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裁量標準?
法院對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裁量標準?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法院對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裁量標準,犯此罪的,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屬於實害犯。只有實際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的後果,才能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