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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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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區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以下4點區別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着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我們還經常聽帶一種説法即為刑事拘留,這兩者是有本質的區別的,兩者之間性質不同,法律依據、適用對象和羈押期限均是不同的,雖然兩者之間不盡相同,但是都是為了約束違法犯罪的人的一種行政處罰方式。對個人自身和國家社會都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