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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己放棄認定工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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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己放棄認定工傷有效
自願放棄工傷認定是否有效

自願放棄工傷認定,是無效的。無論是人身損害民事賠償,還是工傷保險,傷殘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確定賠償標準(計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不進行鑑定,就不能正確適用法律計算賠償額度。因此,簽訂《自願放棄傷殘鑑定協議》與法律規定相悖,屬於無效協議,當事人可以反悔。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是有安全保障的義務的,需要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如果勞動者遭遇工傷的,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