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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害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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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害訴訟時效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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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害有訴訟時效嗎

  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其追效時效為五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