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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醉酒駕車單位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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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醉酒駕車單位怎麼處罰?

員工醉酒駕車單位怎麼處罰?

事業單位員工,酒後駕車應根據情節處理。酒後(或醉酒)駕車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是可以開除公職的。公司員工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被公安機關查實處理的,一律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凡因酒後駕車導致交通事故的,除按以上規定處理外,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肇事者本人自行承擔。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醉駕是否會被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員工醉駕的,一經查實,會被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最終判處拘役等。由於員工違法犯罪,單位可以將其開除,解除勞動關係。醉駕的拘役期限最長是六個月,如果當事人認罪悔罪,積極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取得對方諒解的,法院可能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