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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傷醫保報銷醫療費後 | 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閲讀(9.86K)

車禍受傷醫保報銷醫療費後,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出門遇到了車禍以後,在醫療保險制度裏面指出了,受害人是能夠用醫保來對醫療費進行報銷。但是,現在的人很愛好買保險和理財,也通常會買人壽保險,車禍受傷也是一種保險事故,所以有人就要求進行人身保險的理賠。但是,要求人身保險理賠的時候,用了醫保報銷了醫療費用以後還能不能用保險來報銷費用。

實際生活中,受害人要是發生了車禍受傷以後,用了醫保報銷了醫療費用以後,是不是能夠要求用保險進行理賠,實際上也沒有一致的做法。

但是,實踐的生活中,要是受害人已經把醫療的費用報銷了,保險公司還是需要進行賠償。理由就是,報銷的這個部分是因為當事人買了醫療保險以及其他途徑得到的合理合法的收益,法律沒有説受害人不能在合法得到以後繼續向侵權的人要求賠償,而且也沒有把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變的更重。

如果保險公司不願意賠償的,可以依照下面的依據來反駁:

一、醫保報銷用的醫療費用是受害人因為保險的合同享有的合法的權益,和車輛保險賠償上相比,性質是不一樣的,不可以互相代替。

二、原則上,哪個投保哪個受益也是應該的。

三、被保險人要是因為第三者的舉動,最後出現了死亡、傷殘或者是疾病等保險的相關的事故的,保險人給被保險人或者是受益的人支付了保險金以後,不再有向第三者要求賠償的權利,但是被保險人或者是受益人還是可以向第三者請求得到賠償。

所以,人身的保險是可以重複疊加的,保險公司進行了理賠以後沒有得到代位的求償的權力,所以要是已經報銷了的醫療費,還是可以要求被告進行賠償。

最後,車禍受傷了以後,用了醫保先報銷了醫療費以後,醫保多半是報銷不了所有的費用,所以,大部分人報銷完了以後還是要要求保險的理賠。和保險公司協商不一致的,並且或者對方明確表示不願意理賠的,被保險人又損失很大的,可以找個專業律師來幫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