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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索賠?

交通事故處理 閲讀(2W)

交通事故如何索賠?

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一定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此時受傷的人或遭受財產損失的人就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自己的損失。但是交通事故如何索賠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在索賠的過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一、證據材料:

1、證明訴訟主體材料:身份證(原、被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保單、公司的工商檔案;

2、證明交通事故事實材料: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殘鑑定意見書和其他交通事故鑑定書;

3、證明賠償項目金額材料:醫療費發票、病史病歷、誤工工資證明、護理誤工證明、經常居住地證明、交通費發票、鑑定費發票、律師費發票、出院小結、調查取證發票等。

二、索賠方法:

1、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作為受害者,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固定相關證據,同時馬上報警,等警察來後將事情的詳細經過跟交警講清楚,這樣有利於交警作出正確的事故責任認定,事故責任的認定對今後的索賠至關重要。並在48小時內通知好保險公司,將事故中的所有的損失讓保險公司確定好,以便於今後向法院索賠時不會漏判。

2、認真對待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雖然理論上法院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判決的證據,不直接作為劃分責任的依據,但由於交警所往往代表的是權威機構,其作出的責任劃分在大多數判決書會直接引用,所以,當你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結論不服時,應該馬上聘請法律專業人士為你在複議期限內(3天)提起復議申請,避免在今後訴訟處於一種不利的狀態。

3、選擇合適時機做好傷殘等級鑑定。

鑑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併發症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治療終結:臨牀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後病理變化經臨牀治療後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並維持穩定的時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申請進行傷殘評定。

4、根據情形選擇合適的解決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種解決方案。

①和解:雙方就爭議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的活動。對於未造成人身傷亡,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我建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

②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交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説,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願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對於不構成成傷殘等級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財產損失已經被雙方保險公司定損理賠的,我建議當事人可以選擇在交警的調解下解決。

③訴訟: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對於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包括已經構成傷殘的交通事故、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選擇訴訟的方式更有利於受害者最大限度的維護合法權益並從根本上解決交通事故中的問題,比方説以上二種方案中一般都不會賠償精神損失費、同時不具有國家強制執行力。

三、注意事項:

1、出了交通事故,大家的往往注意的是人身傷害,但身上一些貴重的物品的損壞卻會被忽視,在事故發生時,一定要讓交警記錄下來身上哪些東西損壞不能用了,比方説手機、手錶、首飾等,方便索賠。

2、當交警在調查事實的時候,你應該要勇於講出對自己有利的一些事實情況,有些受害者認為交警會自己勘察清楚的,所以自己就什麼都不做,這是誤解,有些事實交警也是容易忽視的,跟交警講了才會引起重視。

發生交通事故是誰都不想的事,但在發生後一定不能慌亂,先進行人身救治、財產搶救,之後才説向肇事者索賠。如果您對交通事故索賠還有什麼想了解的地方,請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將為您帶來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