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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要如何收集證據

交通事故處理 閲讀(1.76W)

一、車禍發生後要如何收集證據

車禍發生後要如何收集證據

1、人證要找目擊者

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當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司機看到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闖紅燈或非機動車有猛拐現象,一定要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行人有沒有看到剛才發生事故的一幕,並留下目擊者的姓名、聯繫電話等資料。因為事故民警一般會在發生事故後的5至10分鐘趕到現場,儘量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一同協助警方調查。這是人證。

2、物證標出行人位置

如果傷者需要馬上送至醫院,而警察又沒到來時,可先用粉筆或可以畫出痕跡的石塊大概標出傷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確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完全可以根據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測量出來。當然,司機如果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像機,也可以自己拍下來,提供給辦案民警。這是物證。

3、受詢多提供細節

當司機接受民警詢問時,一定要儘可能多的提供事故發生時和現場的細節。尤其是事故現場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機採取了必要的剎車措施時,一定要向交警闡明自己踩剎車時遇到了什麼情況,以致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

二、車禍後索要賠償如何收集證據

1、書證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賠中涉及的書證主要包括:事故認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票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拖車費票據、停車費票據、交通費票據等。

2、物證:受損的物品,如要求賠償的應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應在雙方在場情況下或請第三方見證情況下拍照保存。

3、證人證言: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尋找事故現場的證人到庭作證。

4、鑑定結論:車輛損失費鑑定書、傷殘鑑定書、誤工時間或護理時間的鑑定書等。

5、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發生時現場製作的照片、錄像、錄音或者是電子眼拍攝的監視記錄。

而當事人要做的就是收集相關證據,儘快的處理糾紛,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要是糾紛比較複雜的話,這種時候建議當事人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大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