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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追尾常見原因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 閲讀(1.51W)

高速公路上的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並不少見,高速公路行車速度較快,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後果十分嚴重,甚至還會造成連環事故,造成更大損害。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常見的一種原因是追尾,那高速公路追尾常見原因有哪些?在高速發生追尾的責任認定是怎樣的?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高速公路追尾常見原因有哪些?

一、高速公路追尾常見原因

(一)疲勞駕駛引發事故。駕駛員長時間駕駛機動車,加上受時間、天氣、季節等外部因素的影響,較容易導致疲勞,以至駕駛機動車時反映遲鈍,遇到路上有障礙或前車突然減速停車等情況,不能及時發現和採取措施而導致追尾事故的發生、

(二)不按規定車速行駛引發事故。一是超速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許多車輛的行駛速度非常快,小車超速比較普遍,超速行駛的機動車衝擊力和慣性加大,如遇緊急情況,縱有再多的操作經驗也難以化險為夷,最終釀成大禍。二是超載行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不及發生事故。

(三)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引發交通事故。

車輛燈光安全設施不全。車輛的燈光不全或尾部無燈光,貨車不貼反光膜。許多大型貨車由於車輛的尾部燈光安全設施不全或由於線路問題引發短路等,使車後沒有尾燈,沒有警示標誌,導致兩車臨近時無法採取有效措施。極易發生追尾事故。

(四)不按規定停車引發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車輛隨意停在路面或路邊,不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也不設臵警告標誌或設臵警告標誌的距離過近,就為後方的來車輛設下安全隱患,後車駕駛員在會車視線不清及疲勞駕駛的情況下,難以發現前方的停車,臨近時來不及採取措施而發生追尾事故。

(五)駕車時注意力不集中引發事故。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許多追尾事故,常常是由於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引起的。如駕駛時閒談、飲食、吸煙,高速行車時東張西望這在高速公路上的追尾事故中是屢見不鮮的。

(六)惡劣天氣誘發事故。每逢雨、雪、霧天,高速公路能見度低,路面濕滑,制動距離長,駕駛人稍不謹慎便容易導致車輛失控或是不能及時發現前方車輛,來不及剎車而導致追尾事故發生。

二、高速公路追尾責任劃分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除了一些在客觀上難以避免的原因之外,追尾事故發生的原因一般都可以提前預防,如司機在開車之前應保持充足的精力,檢查好車輛,行車時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以上這些,就可以避免大部分追尾事故的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