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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會開除公職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閲讀(2.61W)
著作權侵權會開除公職嗎?

一、著作權侵權會開除公職嗎?

1、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侵權人一般不會被開除公職,通常侵權行為人會被要求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但若是侵權行為並不涉嫌犯犯著作權罪等的刑事罪名,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後,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2、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燬處理侵權複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一般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依據以下方法計算:

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

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

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

4)權利人複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複製品每件利潤之積;

5)侵權複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複製品利潤之積;

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

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

8)其他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訴訟而導致的費用也應列入賠償範圍。提起訴訟可能發生許多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調查取證費和制止侵權所支付差旅費,為查閲收集證據材料支付的費用,對是否構成侵權的鑑定費用等。對被侵權人因訴訟而支出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應列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的範圍,以使當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這些費用都是被侵權人因為制止侵權而實際必須支出的費用,應該都是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為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為所得收入,即為所得利益。

“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產品銷售利潤

2)營業利潤

3)淨利潤。

一般情況下,應當以被告營業利潤作為賠償數額。例如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發行,總共發行五千冊,那麼侵權賠償額是書的單價乘發行數量5000冊減去合理的費用印刷、發行及給發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權所得了。

3、法定賠償

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著作權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違反了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違法者需要承擔的通常是支付賠償金、停止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等的民事責任。若是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嚴重,且滿足了侵犯著作權罪的構成要件,則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而任何受到刑事處罰的國家工作人員,都有被開除公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