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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可以保工作嗎 | 如何規定的?

交通事故案例 閲讀(3.3W)

一、拘役可以保工作嗎,如何規定的?

拘役可以保工作嗎,如何規定的?

拘役後只要單位願意就可以保留工作,但是單位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解除是不用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判了拘役之後能保釋嗎

保釋其實是取保候審

所謂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此外,取保候審並非任何人任何情況都可以適用,要適用取保候審需要有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所以通過上述內容就能瞭解到拘役後能否保住工作主要看對應的工作單位,如果工作單位願意就能保住對應的工作,如果工作單位不願意,那肯定就不能保住工作了,同時拘役後如果想取保候審的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否則的話是不能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