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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肺裂傷傷殘鑑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案例 閲讀(2.06W)

交通事故肺裂傷傷殘鑑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肺裂傷傷殘鑑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肺裂傷傷殘鑑定的期限一般是30天,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三、交通事故造成肺裂傷賠償爭議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傷殘鑑定的期限主要看委託人和鑑定機構之間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的,鑑定部門也會在30天之內出具鑑定報告。如果交通事故造成肺部損傷,受害人通常要等到病情穩定之後再做傷殘鑑定,造成殘疾的,殘疾賠償金和傷殘等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