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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有監護人簽字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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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有監護人簽字的依據是什麼

其實一多半的交通事故案例都是雙方私了的,因為在那些沒有造成人員死亡,並且主要責任也特別清晰的這些交通事故當中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去打官司。關鍵是主要責任人願意承擔在此次交通事故當中造成的所有損失,可是有些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確是由主要責任人的監護人簽字的,那麼,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有監護人簽字的依據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有監護人簽字的依據是什麼?

未成年人的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從他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未成年人根據年齡大小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一般來説未成年人多數沒有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數額很少,少數未成年人因為贈與、繼承等獲得較多的財產。如果未成年人沒有財產或者財產不足賠償數額的,由監護人作為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監護人一般就是父母,特殊情況下父母沒有監護能力或者已經死亡的,由其他人擔任監護人,那麼就由父母外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二、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對於2008年1月15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願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45000.00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2000.00元)。

2、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3、本協議簽定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所剩餘的43000.00元。

4、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後,今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5、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6、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7、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8、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果交通事故當中的主要責任人是屬於未成年人,那交通事故私了賠償協議書有監護人簽字的這種做法是合情合理的。未成年人是屬於民事行為能力受到限制的特殊羣體,當事人根本就沒有足夠的能力來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當中的所有賠償金,所以相關的連帶責任也只能由監護人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