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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省道超速20%不足30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 閲讀(2.95W)

一、一般省道超速20%不足30怎麼處罰

一般省道超速20%不足30怎麼處罰

省道超速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會被罰款兩百元,並且扣除五分。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二、危險駕駛罪如何認定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分為兩種情形: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情節惡劣限制了追逐競駛的處罰範圍。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

2、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三、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別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處:三個罪名既然都規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處就是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間的區別。其區別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主觀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在主觀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是故意,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為過失。

其次,在行為方式上不同。危險駕駛罪只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實施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險性相當的危險行為。不應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的行為。

超速也屬於危險駕駛罪的範圍,並且會追究相關行為的刑事責任。如果車主醉駕的話,那麼也屬於危險駕駛罪的範圍。除此之外,如果在車道上追逐的話,那麼車主也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