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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保險理賠律師解答 閲讀(7.35K)

一是依據人壽保險單確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期限與質押貸款期限的關係問題,人壽保險的投保和保險金支付期限一般都比較長,很難和貸款期限相銜接,也不利於商業銀行貸款的管理。

保險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二是保險單的財產權利屬於受益人,因此受益人是保險單質押貸款的出質人,應由受益人和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但根據保險法規定,不僅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而且投保人還可以中途退保,顯然銀行的債權難以得到保障,風險是較難控制的。

三是關於人壽保險單質押的法律規定的缺位,在實務中操作起來是比較困難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混業”的衝動可以帶來彼此的雙贏,人壽保險單質押不會因擔保法沒有規定而失去市場空間。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