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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知識產權保護 閱讀(2.63W)

關於知識產權侵權事件,並不是單靠權利人說,相關機關就會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現實中,需要先對知識產權相關行爲進行判斷,如果構成侵權的話,纔會進一步採取行動。此時就需要對知識產權侵權的要件進行認定。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知識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知識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構成,是學者們爭議比較多的問題。有學者從一般民事侵權行爲構成的四個方面,闡述了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構成:

1.關於違法性問題。這是知識產權侵權行爲一個重要的構成要件,雖然在學術界不少學者在研究違法性是否應獨立地成爲侵權的構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識產權侵權領域,違法性這個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關於損害事實(結果)問題。在一般民事侵權理論侵權的構成中,無論是三要件說、四要件說還是五要件說,都認爲損害事實是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經有不少學者提出,在知識產權侵權構成中,損害事實(結果)已經不再是必需的構成要件,這也是知識產權侵權行爲與一般民事侵權行爲的不同點之一。

3.關於因果關係。這是一般民事侵權理論中,民事侵權行爲的必備要件,但由於有些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爲並不要求有損害後果,因此只有對造成損害後果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爲,需要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時,因果關係的認定纔有意義。

4.關於主觀要件。上文闡述的民事侵權理論中,構成一般侵權行爲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但是,在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構成並不是以主觀過錯爲必備要件。我國的專利法第63條第2款、商標法第56條第3款均確立了無過錯的侵權責任。從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爲人是無過錯的,也應承擔侵權責任,只不過其承擔的侵權責任要比有過錯的輕,有過錯的行爲人除承擔停止侵權、銷燬侵權產品、消除影響等的侵權責任外往往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要判斷一個行爲是否構成知識產權侵權的話,就需要從上述四方面進行認定,也就是從知識產權侵權的構成要件進行分析。要是一個行爲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話,那麼就能判定該行爲構成知識產權侵權。如果你在判定過程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可以來電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