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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的權利人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權利人必須委託代理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指海關依法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的措施。在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被稱爲知識產權的邊境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四十四條
海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需要向海關申報知識產權狀況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有關知識產權狀況,並提交合法使用有關知識產權的證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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