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網絡詐騙判刑嗎?
公司網絡詐騙構成詐騙罪的,肯定是需要對此進行判刑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透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詐騙罪立案法定情節是什麼?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一個公司如果存在網絡詐騙這種情況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首先就是按照犯罪的情節嚴重程度和犯罪的數額大小,對直接負責人員或者說是主管人員進行不同的處罰。對於公司單位來說的話,是需要對此進行罰金的處罰的,這是雙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