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別人的產品被告專利侵權委託律師答辯的費用是多少?
賣別人的產品被告專利侵權,委託律師答辯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專利侵權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1、該實施行爲發生在該項專利權授權以後的專利權有效保護期內。
2、該實施行爲以生產經營爲目的。
3、該實施行爲未經專利人許可。
4、該實施行爲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爲。
5、該實施行爲落入該專利權保護範圍。
三、專利權侵權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爲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三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四、專利侵權糾紛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儲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覈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4、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港、澳、臺地區形成的,應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5、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外文說明資料,應附中文譯本。
6、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銷售的產品涉嫌侵犯他人的專利權,且商家對此完全知情,這種情況下商家是要承擔侵權責任的,但是,有證據證明商家不知道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只需要承擔停止銷售的責任,不承擔其他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