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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認定商標侵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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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樣認定商標侵權行爲?

怎麼樣認定商標侵權行爲?

一切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權益的行爲,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爲。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爲。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爲。這種行爲在理論上也稱爲"反向假冒 "行爲。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爲。結合《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爲是需要銷售者不能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的。

4、僞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爲。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爲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爲,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爲。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 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 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侵權行爲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特別是涉及到非法利用商標獲取非法利益的,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向商標管理部門申請商標無效宣告,如果造成了經濟財產損失的,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對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