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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沒打條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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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人欠錢沒打條不還怎麼辦?

別人欠錢沒打條不還怎麼辦?

1、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同時補一個欠條。由於抹不開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沒有借條,大家彼此都是透過誠信來完成借貸關係的,其實大部分人都最後會遵守信用,所以可以與對方開誠佈公的說明,同時也給對方一個緩衝期。

但是也有一些因爲沒辦法還錢,或者存心想賴錢,結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賴賬,而且也不肯補充提供欠條,對這種人應該防備,吃一塹長一智,除今後要遠離外,還要採取第二種做法了。

2、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

(1).手機短信——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後,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後把對方的回覆短信儲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像——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並錄下通話內容,隨後刻錄光盤儲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透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爲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麼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二、《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三、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資訊: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儘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綜上所述,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錄音、錄像的形式等,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的證據,將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人民法院會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