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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錢借給未成年賺利息合法嗎?

債務債權 閱讀(1.85W)

一、把錢借給未成年賺利息合法嗎?

把錢借給未成年賺利息合法嗎?

不合法,因爲未成年人不具備民事行爲能力,限制行爲能力的人(8-18週歲)可以從事與其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爲,其他行爲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父母、監護人)的同意,不然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爲。未成年人未經監護人同意簽訂的借貸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經監護人追認,合同成立;監護人拒絕追認的,合同至始無效。

二、《民法典》對於借款的相關規定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借款事項的規定,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有效的合同是需要具備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員來簽訂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識不清楚的,可以向律師等專業人士諮詢相關事項,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