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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配偶還賬屬於追認嗎

欠款追討 閱讀(6.65K)

不屬於。追認權是指本人透過特定的法律行爲,使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爲的行爲成爲有效法律行爲的權利。因此,替配偶還賬不屬於追認,還完債務,雙方債務債權關係就解除。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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