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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法人後是否應繼續承擔之前的債務

公司債務 閱讀(2.12W)
公司變更法人後是否應繼續承擔之前的債務
律師解析:公司變更法人後應繼續承擔之前的債務
法人如果發生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後的法人享有了連帶的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如果進行合併的,權利和義務也隨之被由合併後的公司繼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併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併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後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