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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1.08W)

如果醫生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的,不僅要以醫療事故罪定罪量刑,還要對患者的家屬進行賠償。那你知道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嗎?本站小編下文做了介紹,供大家做一個參考。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在我國,很多當事人對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不清楚,導致他們在訴訟或索賠時,要麼高價索賠,無辜增加不必要的訴訟費用及其它開支;要麼索賠金額低於所受損失的賠償標準,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中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並且,第五十一條還規定了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 2人。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相關介紹,如果不幸發生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的,家屬可以按照以上的標準向醫院進行索賠。但是索賠的過程是非常麻煩的,建議你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他們將爲你分析情況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