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的行政法規的規定,殯葬用地是不能侵佔一些土地的,禁止在林地和耕地上面建造墳墓,也禁止在一些文物的保護區建造墳墓,並且也不能因爲墳墓影響到交通的設施,在水源保護區也不得建造墳墓,關於殯葬用地不得佔用耕地是怎麼規定的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
殯葬用地不得佔用耕地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
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四)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
民政部《公墓管理辦法》 第四條 建立公墓應當選用荒山瘠地,不得佔用耕地,不得建在風景名勝區和水庫、湖泊、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公路兩側。
農村公益性墓地
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由鄉(鎮)提出建設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民政、國土資源、規劃、林業等有關部門應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設的扶持力度,依法減免有關費用。
要合理開發使用土地資源,節約殯葬用地,農村公益性墓地以鄉(鎮)爲主建設,村居協助。每個鄉(鎮)原則上建設一處,面積不得超過300畝。
建立公益性墓地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選擇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園、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和水庫、河流堤壩附近及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設要堅持綠色、生態、環保原則,不得大規模開山闢地,破壞生態環境。
墓地應當按照墓穴佔地少、墓材規格小、墓碑貼地近、墓型藝術化的原則建設。單人墓穴或雙人及以上合葬墓穴佔地面積均不得超過2平方米。
公益性墓地的建設,不得招商引資。政府財政補貼,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採取捐贈形式支援公益性墓地建設。
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定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定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爲50年或70年。有這樣一種說法:購買墓地後墓地的使用年限爲20年。其實,這個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爲一個繳費週期。
根據民政部的相關規定,購墓者在簽訂墓地使用協議時,一定要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護墓費的繳納週期、價格以及各自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不履行協議的一方,另一方有權根據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這就意味着花數萬元購買的墓地使用年限僅爲20年,那麼,對於購買的墓地20年後如何處置呢?
國家相關部門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該如何處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百姓在墓地到期之後面臨着許多困惑。因此,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臺有關的具體實施方案,使羣衆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能夠尋得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來處理相關後續問題。
另外,大力鼓勵合葬也不失爲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辦法。政府在單個墓穴可容納人數上並沒有硬性的限制條例。事實上,合葬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所需的後續費用大大減少。採用新型的樹葬和海葬,也能夠極大地節約用地,避免了傳統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後面臨的後續問題。
綜上所述,關於殯葬用地不得佔用耕地是怎麼規定的小編爲大家解答了,關於殯葬的用地一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如果可以合葬的話是可以解決墓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問題的,但是具體該怎麼規劃還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對於採取新型的樹葬或者海葬,是可以節約土地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