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行政行爲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爲。(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爲。《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