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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商標訴訟流程是什麼?

行政訴訟 閱讀(1.93W)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商標訴訟流程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商標訴訟流程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商標訴訟流程是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的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對受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有關材料,並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爲的執行,但下列情形除外:其一,被告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其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爲該具體行政行爲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並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其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裁決:具體行政行爲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具體行政行爲有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行爲之一的,判決撤銷或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爲,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二、誰是商標行政訴訟中的被告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商標行政訴訟中的被告應具備三個要件:

一是必須實施了原告認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爲;

二是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爲與原告認 爲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三是必須是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

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複議機關是被告;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具體行政行爲的,該組織是被告。例如,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爲, 當事人對商標局作出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商標局爲被告。

我們國家對於商標類型的一些案件,他們都是非常的重視的,因爲這樣的一種案件,他直接的影響到我們國家的最終的商標,所以此時必須需要對這個流程來進行一定的規範性的回答,不管怎麼樣的話,他們都是由當事人自己遞交訴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