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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有什麼流程

刑事案件有自訴案件與公訴案件兩種,自訴案件的流程爲被害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審理、作出有罪或者無罪判決、最後交由執行機關執行。公訴案件的流程爲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起訴,向人民檢察院提交起訴意見書,並附全案證據、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進行審判、最後由執行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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