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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能夠申請審判人員迴避嗎

辯護人能夠申請審判人員迴避嗎
律師解答:有權申請。律師解析:刑事訴訟中,辯護人是有權申請審判人員進行迴避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情形,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